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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结合律师函是企业跑马圈地扩大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

发布时间:2021/04/20 点击量:0
法院判决书结合律师函是企业跑马圈地扩大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

  上海某家具用品有限公司诉河北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案,发来的律师函索赔10万元,河北公司为息事宁人,决定交付上海公司10万元,董老师分析后认为此案上海公司不为10万元而是为独占全国市场而来(河北公司和上海公司分别为此产品全国第一、二个大生产销售商)。果然上海公司不同意调解,此案件最后在董老师的帮助下,将上海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掉,维护了河北公司的合法权益。

  专利法规定: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均是侵权行为,上海公司目的在于此案一旦获胜,将法院判决书结合律师函一起发到全国30多家经销商,勒令经销商转而经销他们的产品,从而将河北公司原有市场份额占为已有,达到独占全国市场的目的!这是企业跑马圈地扩大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