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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新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 点击量:0 下载附件
关于2022年度新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2年度新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石科〔2022〕4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0〕3号)的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22年度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局党组研究同意,确定2022年度新建25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新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启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
按照《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和各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明确的建设任务,尽快召开技术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聘任、重点建设任务、重要科研项目等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抓落实。应当备案的事项,及时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加强对技术创新中心的指导与监督
依托单位要履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提供人员、经费、设施等保障,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履行归口管理职责,支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二年建设期满后,市科技局将统一进行建设任务验收。通过验收的,纳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范围。建设期内,各新建技术创新中心可以“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筹)”名义开展各项工作。
三、认真填报基本信息
各新建技术创新中心使用申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http://121.28.76.12:8085/sjzcxpt/)填报技术创新中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填报要求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
四、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各依托单位请在线打印书面申请书一式三份(带水印),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4日